山东艺术学院
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制度
为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实验环境,需要师生共同建设,在实验、实习及创作过程中,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,顺利完成教学实验任务,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。
一、 进入本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活动的学生及教师,必须严格遵守
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禁止大声讨论、喧哗。
二、 学生、教师必须爱护本实验室的各种设施和设备,保持实验室
环境的清洁和整洁,严禁在实验室吃东西。
三、 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实验室。
四、 进入实验室操作需完善填写有关实验使用表格。
五、 课前学生必须认真进行了解、预习实验的操作步骤,了解各设
备的性能 和使用方法。
六、 课程过程中,严格按照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方法进行操作,
并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,
七、 即时清理机器产生的木屑灰尘等杂物,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学
习环境。
八、 实验课程结束后,学生和老师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清点,学生应及时归还器材若因使用者带走,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,实验室将严肃追究责任。
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
二零一三年十月